纸质文献阅览室管理规则

日期:2012-01-27点击率:1

1、馆藏图书按照以《中图法》分类号为主体的索书号组织排架,读者查找图书时可参照《中图法》类目简表。中外文期刊分别排架、陈列:各文种期刊先按学科分类编排;同类期刊按刊名的笔画顺序、同笔画按字的笔形顺序排列;读者可根据期刊排架目录查找期刊,亦可咨询期刊阅览室工作人员。
2、工具书、期刊、报纸仅供读者参考阅览,不外借。
3、读者阅览时,原则上每次限取两册图书、期刊或一份报纸,以方便别人阅览。
4、图书阅览完毕,读者应将其放置在中转书车上,由工作人员上架。现刊阅览完毕,请按报刊上的号码归架,以方便他人查找及使用。
5、读者如需复印期刊,应在服务台办理押证暂借手续,复印完后及时归还;暂借期不得超过一个单位时间(半天);超出一个单位时间者,每份(册)每单位时间罚款 0.5 元,其余类推。严禁私自将期刊带出室外。
6、维护室内秩序,不得用物品占据座位;离开座位 30分钟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,其他读者可以使用座位。
7、保持室内安静,爱护公共财物,讲究环境卫生。自觉将手机调成静音模式,禁止高声喧哗、交谈或讨论,禁止乱丢纸屑等杂物,禁止带瓜果食品或有色饮料入室。
8、读者离开阅览室时,应将座椅归放整齐,随身携带自己的物品,如有遗失,后果自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