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;读者需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在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。
2. 读者在借书前,须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、缺页等情况;如发现则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声明,交由工作人员处理。
3. 借书总册数的限定:教职员工20册,本科生10册;同类目图书限借:教职工限借17册,本科生限借9册;文学类小说限借:教职工限借3册,本科生限借1册。
4. 借阅期限30天;借阅逾期将按照《图书馆读者违章处理工作规则》中的“第四条”的规定收取资料逾期占用费。
5. 所借图书在寒暑假内到达借阅期限者,可在假期结束后的7日内归还,不作过期处理。
6. 所借图书在法定节假日内到达借阅期限者,应在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归还,不作过期处理。
7. 学生在外出实习期间(实习前以班级为单位凭院系证明,到图书馆办理延期手续)到期的图书应在实习结束返校后的7日内归还,不作过期处理。
8. 续借:教职员工可续借 1 次,本科生可续借 1 次。续借手续应在图书借阅到期之前的 10 日内办理;续借期自首次借书的到期之日算起;每次续借期限为 30 天。读者可在图书馆网页“馆藏服务-续借图书”通过自助方式办理续借手续。自助办理续借手续的用户名为校园一卡通卡号,
初始密码请咨询借还书处的老师
9.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图书借阅等服务将终止提供,待相关问题解决后读者权限方可恢复:
  (1) 借阅的图书已过期;
  (2) 其它违章。